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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绵阳警方打掉一家以加盟店为载体,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进行非法传销的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注册不到一年的“以销售保健品为主的有限公司”,从2005年年底起,该公司大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以自产的“虫草酒”为道具,大搞“促销奖励计划”,在四川、新疆、甘肃、宁夏等15个省、市、自治区发展150余家“加盟店”,通过“加盟店”发展销售会员,共计3500余人参与该公司的“促销计划”,吸收会员投入资金8875万余元,至去年8月25日案发,该公司主要成员全部潜逃。
据办案民警说,该公司所谓680元一套的产品,在市场上实际只值68元,公司在预谋实施此营销制度时,生产已陷入停顿,根本拿不出巨额利润用于返利,按上述营销制度该公司无法获利。其实质是,他们用后期客户投入的资金向前期客户返利,公司从中套取资金。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别于其他传统传销行为,他们以正规公司的名义出现,一般不搞群体性聚会,不进行集中授课,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公司人员和参与群众基本不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没有参与群众的报案,一般很难发现。
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正规公司”、高额返利等诱惑参与此种活动。因为这类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是以新产品为道具,以传销为手段,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为参与促销的会员,并非追求所提供产品的市场价值,而是通过认购该种商品取得加入促销奖励计划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此类活动的会员和加盟者,即使签订有加盟合同,但因其中大部分内容的约定与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相抵触,属无效合同,所以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