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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是医药零售企业GSP(良好供应规范)达标认证的最后期限,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规定,在最后期限凡是没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广东省已发出3年内医药行业完全连锁化的通知,基本只接受连锁店直营或加盟的申请。然而,目前广州的4000家药店里,却仅有1000家是连锁药店,这就意味着,剩余的3000家药店只有转型或被淘汰。加盟连锁药店,是很多单体药店选择的方向,但是对于连锁药店的老板们来说,开办加盟店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在扩张加速的同时又要承担多种风险。
广州同健药业公司总经理靳良政:
发展加盟店管理成本太高
我认为,制药加连锁药店发展加盟店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成本太高了。比如,为确保加盟店的经营活动不会出现违规现象,我们把所有店面的证件都集中在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财务、进货等集中到总部,门店只做提高服务方面的工作。然而,这样的管理模式却出现了很多漏洞。目前,一个药店有9个相关证
照,加盟店的许可证、公章集中到总部管理以后给总部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每年到了检查、更换证照的时候,总店需要抽调出很多人员专门办理这些工作,与各区市的各级主管部门打交道。
为此,我们还不敢发展广州市区之外的加盟店,就是考虑到管理成本太高了。同时我们为了保障门店的经营水平,还要定时定人员对加盟店经营方进行业务培训、进行市场信息的沟通,一定时间总部还要派人进行检查,还有配送也是需要很大的投入。
而加盟店每年给总店的管理费十分有限,剔除每年的培训和物流等费用支出,发展加盟店实则是无利可获。不过,发展加盟店,有利连锁药店短时间少投入铺建销售网络,有助于对总部的品牌知名度提升。这也是加盟店虽然管理成本高,但是目前依然有不少企业有意发展加盟店的重要因素。
广州市海王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东强:
连而不锁是加盟店的硬伤
加盟者考虑得最多的是加盟连锁药店能否赚钱,所以成功帮助加盟者赢利应该是连锁药店老板感到最难的事情。海王星辰都是直营店,对于加盟店了解不是很多,但我了解到现在广州的加盟店情况比较混乱,很多加盟者反映连锁药店在接受加盟之后不考虑统一配送和采购。如果采购商品无竞争优势就会打击加盟者的积极性。不少加盟者会经常“跳槽”换老板,他们说得很直接:“你不能帮我赚到钱我干吗还投奔你”。
除了想方设法帮助加盟者赚钱外,接纳加盟者之后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管理。一般连锁药店都会有一些丰富的经验教给加盟者怎么去面对市场,培训员工怎么维护顾客、协调价格等都需要花功夫。投资医药加盟店,就要有长期投资的考虑,这一行不是年头投资年尾收回的行业。与授予者签订合约时,双方要对彼此的责任义务协谈清楚,要遵循合约行事。积极参与总部的统一行动,要有整体观念,积极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规定更新。加盟者要明白自己和总部利益一致的关系,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小问题不要斤斤计较。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浩涛:
加盟形式还不成熟
我认为,目前国内医药零售行业发展加盟店,有不少人是出于短期利益驱动考虑。加盟店方并没有长期合作的诚意,只是受GSP认证的约束,从短期利益角度出发考虑的权益之计,并不是真正想要通过加盟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药店加盟模式还不成熟,暂时没有一个健全完善的加盟制度,总部能为加盟店提供的优势太少了。
并且,由于我国药品零售是在2001年才放开,多数经营者在对药店整体运作上没有足够的经验,发展加盟商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对加盟店的管理就不免存在许多问题,也不能为加盟方提供太多有价值的东西。此外,国家对特许加盟的管理还缺乏相关法律,不能给药店经营双方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现在,对加盟双方的约束力主要是根据药品管理及工商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一旦如果加盟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则需要由总部承担责任,这使得总部的经营风险大大提高。然而,成熟的加盟是要涉及管理输出、观念输出等多方面的,并不是换个招牌办个牌照这么简单。
广东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彦新:
配送管理是加盟店最大问题
加盟店的配送和管理是个大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药店要实行100%的配送,即使是直营店要做到这点都有一定难度,更何况是加盟店。有些加盟店配送速度慢,一般订单到了后药店要保证24小时之内送到药品,但对于有些品种达不到这个要求,(现在情况要好一些)在配送优势不突出的情况下,价格就一定要有竞争力,降价就成为业内惯用的手法。
管理难主要体现在药师水平参差不齐,素质要提高需要统一培训。我们总共528家药店,其中410家加盟店,广州市外有200家。因为是跨地区经营,战线拉得越长,管理就越难。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比如我们对要被派到珠三角地方药店的员工广州培训过后,在珠三角当地又要进行新的培训。根据规定当地要求每个药店都必须有2个驻店药师,而广州市则要求1个,在人员调配上又出现问题。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财耀:
加盟者素质差要严格审核
很多加盟者根本不懂药,从不同行业转行过来,龙蛇混杂,让他们入门槛之后发现由于素质低下根本就很难开展工作,甩又甩不掉。这种情况下只能加强培训,从老板开始培训,50%以上的加盟店不懂做。我们总部成立不久,技术力量不够,对加盟伙伴的指导不是很高。进行GSP认证后我们更加明白规范管理、质量第一的重要性,因此对加盟店的必备条件都严格审核,规定他们要接受总店的管理。
对于要加盟连锁药店的同行们,建议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适地点、经营成熟的药店加盟。但是,加盟店也不是可以无限制扩张的。根据有关规定,连锁企业新开店面和加盟店的数量,受到连锁企业通过GSP认证时店面数量的限制,超过原店数30%的新增店,需要重新申请GSP认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加盟单体药店的数量。
记者手记
诚信缔约共建双赢
一般来说,加盟是指特许经营者支付权利金和其他持续交纳的费用,从特许权提供者处获得许可证,使用其授予的有关知识产权,并根据设定的条款,在特许的条件下营销产品或提供服务,而特许权提供者负责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法、定期培训等服务。如果这种模式进展顺利,无疑是有利于达到双方共赢。对于加盟者来说,加盟大型药店则意味着品牌效应,因为消费者的选择越来越倾向于品牌消费。而被加盟者,既可以扩大品牌知名度,又可以迅速铺建销售网络,拥有强大的出货渠道,无疑是增加了与供货商的谈判能力。
然而,由于我国对药品零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加盟药店经营者与授权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并没有随着加盟店的增多而逐渐明晰,反而存在着越来越多的争议,以致时常有连锁药店撤消加盟店资格的消息传出。据了解,目前缔结加盟的双方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双方在进货及销售方面违反了双方的协议。这不得不让人们去思索,如何才能找到一条更适合加盟双方的道路呢?
一般来说,按照协议,连锁总会药店专设机构确保货源采购、配送,并将帮助所有加盟店进行“经济小药房”信息化等基础建设,以期实现统一商号标识、采购配送、质量标准、零售价格和服务规范,提升加盟药店的数量和毛利率都将大大增加。可是,在实际当中,有一部连锁总急于圈地,根本没有给加盟店一个明确的定位,而加盟店借招牌之后,没有向指定的总店取拿而私而购货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一部分连锁总店出特意聘请专业律师监督也无济于事,最后双方在没有一个诚信的体系中,矛盾不断激化导致有不少合作迫于流产。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外有很多药店把最好的地段留给了加盟店,而在国内,加盟店很难拿到好地段。有一些药店总部对于直营店与加盟店无法做到一视同仁,以致双方的诚信问题成为一个发展瓶颈。所以,在规范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对于加盟模式的发展,急需要加强诚信体系的形成,以及有法律规章制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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