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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风波
将企业名称授权他人使用———
为抢占便利店市场,著名超市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将自己的企业名称授权他人使用,使北京出现了“红牌超市发”和“绿牌超市发”。结果“绿牌超市发”因拖欠货款被340余家供货商起诉后,“红牌超市发”也跟着吃“瓜落儿”,被大批供货商堵门逼债,还被媒体曝光。为此,“红牌超市发”把“绿牌超市发”诉至法院,要求收回企业名称。5月4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超市发连锁公司的代理人介绍,2000年,为了抢占北京的便利店市场,超市发连锁公司投资成立了超市发商业有限公司,并将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标授权超市发商业公司使用,区别是正宗超市发使用的企业标志是带有红色的4个“F”标志和字体,而专门经营便利店的超市发使用的是全绿的企业标志和字体。超市发商业公司成立之初,超市发连锁公司占80%的股份,而后超市发商业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超市发连锁所占的股份降到了不到3%。两家公司基本没有了任何关系,但是当初超市发连锁公司授权超市发商业公司使用企业名称和标识时,并没有设定使用期限,所以红绿超市发并立街头的现象一直存在。
据介绍,2004年前后,由于经营不善,超市发商业公司停业,拖欠几百家供货商的货款无法支付,大量不明真相的供货商找到超市发连锁公司索要货款,海淀法院从2004年起共受理以“超市发”为被告的货款纠纷案343件,一些媒体也刊登了类似消息,给超市发连锁公司的信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当天,被告“绿牌超市发”方面无人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此案。据悉,“绿牌超市发”早已停业,目前大批给付货款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