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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店做法不能尽如人意
承诺24小时营业,一些药店晚上却提前打烊,市民张女士急需用药连跑3家药店却没买上药。有市民表示,药店这种做法会使其信誉和诚信度大打折扣。
张女士家住省会尖岭小区。“5月5日1时左右,我的脚不慎碰伤了,爱人连忙陪我到药房买药,可是接连走了3家‘24小时营业’的药房都没叫开门。”张女士说,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去了附近的医院,挂了急诊才买到药。
事实上,个别药店承诺24小时营业却不遵守的情况绝非个例。5月8日零时左右,记者在育才街附近的一家“24小时营业”的药店,打算购买一些治嗓子疼的药,记者看到药店内漆黑一片,按动门前卷闸上的门铃,等了许久也没有人出来。随后,接连走了七八家“24小时营业”药店,有的药店用卷闸“裹”的严严实实,门前没有门铃;有的药店虽有门铃,但却按不响,喊了半天无人回应。最后在槐北路的一家药店才买到药。
为何有的24小时营业的药店会提前打烊?在一家新开的连锁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客户群是旁边社区的居民,在年初的时候实行过24小时供应,每个店员轮流值夜班。经营两个月后我们发现,22时以后,几乎很少有居民前来购药。而且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备用药,患者病情稍重的,都会直接打120送往医院,有的时候甚至连续几晚都无人光顾。”该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笔账,夜间售药的平均营业额不足白天营业额的1%,如果坚持24小时供应,就必须配备两名值班人员,如果再加上水电的消耗,每个月至少要增加几千元的经营成本。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4年12月颁布的《河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药店应具有能够配合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宣称“24小时营业”,却又不按承诺正常营业的药房,这属于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不少市民表示,为了保障居民夜间也能正常购买到急需的药品,药房必须24小时供应,这样的规定是政府体察民情的表现,药品销售方应该好好遵守。药店既然作出了24小时服务的承诺,就应该保证夜间药品正常供应。如果打着“24小时药店”的招牌,晚上却早早打烊,这不但会使药店的信誉和诚信度大打折扣,而且有可能延误患者的治疗时间。 |